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是否废止的问题,我进行了详细的查找和分析。
首先,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并没有直接找到关于该通知(劳人计[1984]39号或相关劳人计〔1983〕61号文)被明确废止的直接证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50号)中,虽然宣布了部分文件的失效和废止,但并未具体列出这些文件的名称,因此我们无法直接判断“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是否包含在内。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文件的效力可能会因多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因此,即使该文件没有在上述废止文件目录中列出,也不能完全确定其仍然有效。
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我建议您查阅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可以提供最权威、最准确的解答,帮助您了解该通知的当前效力状态。
总的来说,虽然我们不能直接确定“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是否已被废止,但建议您在参考相关政策和法规时,务必关注其最新的效力状态,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