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儿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外孙有权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如果女儿(作为外公外婆的子女)先于外公外婆去世,那么外孙(作为女儿的直系晚辈血亲)就有权代位女儿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
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
代位继承的具体应用:
代位继承的限制:
综上所述,外孙在女儿先于外公外婆去世的情况下,有权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这一法律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保障了家族财产的合理传承。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