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施工方未举证证明提供具体的高空施工方案的情况下,高空作业费是否应计取,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合同明确约定高空作业费需依据具体施工方案计取,且施工方未提供,则通常不应计取;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则需结合行业惯例、实际施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分析说明:
合同约定优先:
-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通常会就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施工内容等进行详细约定。
- 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高空作业费的计取方式,且明确需依据具体的高空施工方案来计取,那么施工方未提供具体施工方案时,按照合同约定,高空作业费通常不应计取。
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
- 当合同中对高空作业费的计取方式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需进一步分析。
- 此时,可参照行业惯例或类似工程的施工做法来判断。若行业惯例或类似工程中,高空作业费的计取并不严格依赖于具体施工方案,且实际施工中确实进行了高空作业,那么高空作业费仍有可能被计取。
- 另外,还需考虑实际施工情况,如高空作业的难度、安全性要求、所需设备材料等因素,以综合判断高空作业费是否应计取及计取的具体金额。
举证责任:
- 在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 若施工方主张高空作业费应计取,但其未提供具体的高空施工方案作为依据,那么其主张可能因缺乏证据支持而难以被采纳。
- 因此,施工方在主张高空作业费时,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
总结:
综上所述,施工方未举证证明提供具体的高空施工方案时,高空作业费是否应计取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在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需结合行业惯例、实际施工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施工方在主张高空作业费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