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审批企业兼职是违法的。具体来说:
违规兼职的定义:
- 公职人员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若行政和工资关系仍在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且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无论是否获取报酬,均属于违规兼职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及其干部、职工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也不得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等,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同样明确,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实际案例与后果:
- 实际中,已有公职人员因违规兼职被查处并受到相应处分的案例。这些案例表明,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兼职,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在审批企业兼职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规兼职行为的发生。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