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案例-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公司事务

被挂靠人在特定情况下需承担补充责任。以下是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及法律依据:

一. 案情分析

  1. 挂靠关系与合同签订:

    • 在多个案例中,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的资质承包工程,并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或在实际施工中让人误以为是代表被挂靠人进行活动。例如,挂靠人丁某借用承包公司的资质承包工程,并以承包公司的名义与实际施工人吕某签订施工合同。
  2. 过错与责任认定:

    • 被挂靠人明知法律禁止出借资质,但仍允许挂靠人使用其资质,并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例如,承包公司在向挂靠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挂靠人为项目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工作,这使得实际施工人有理由相信挂靠人的行为代表被挂靠人。
  3. 责任承担:

    • 在挂靠人无法履行支付工程款等义务时,被挂靠人需根据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例如,在丁某与吕某的案例中,法院综合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认定被挂靠人在欠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范围内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该条款明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被挂靠人违反此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

    •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 这些条款为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在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三. 案例总结

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因出借资质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过错,需对挂靠人无法履行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是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挂靠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过错程度。

我建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以免因挂靠关系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审慎审查对方资质和授权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