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具体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法律上不认为是犯罪,因此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