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不能因父亲过去只给每月400元且对孩子不管不问就少支付赡养费。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和道德层面进行详细解释:
法律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过去的行为而有所减免。
- 赡养费的支付是基于亲子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不是基于父母过去对子女的付出。因此,即使父亲过去只给每月400元且对孩子不管不问,孩子成年后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
-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一部分。无论父母过去如何对待子女,子女在成年后都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
- 当然,如果父亲过去的行为对子女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或影响,子女在情感上可能会感到难以接受。但这并不能成为减免赡养义务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孩子成年后不能因父亲过去的行为而少支付赡养费。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如果孩子在赡养问题上遇到困难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