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给赡养费常年不去看望打电话说你怎么还不去死呢吗-魏江红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婚姻家庭

不可以只给赡养费而常年不去看望老人,更不能用“你怎么还不去死”这类言语伤害老人,这种行为既不符合道德要求,也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以下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为你详细分析:

道德层面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老人含辛茹苦将子女养大,在晚年时往往更需要子女的陪伴和关心。只给赡养费而不去看望老人,会让老人感到孤独和被遗弃,这种精神上的伤害有时比物质上的匮乏更让老人痛苦。而用“你怎么还不去死”这样恶毒的语言对待老人,更是严重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伦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法律层面

  1. 赡养义务的全面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赡养义务并非仅仅局限于给付赡养费,还包括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方面。这意味着子女不能仅仅以支付赡养费来替代对老人的其他赡养责任,常年不去看望老人,没有尽到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 精神赡养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如果子女不履行这些精神赡养的义务,老人可以通过与子女协商、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等方式解决,必要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相应的义务。
  3. 侮辱行为的法律后果 用“你怎么还不去死”这类言语对老人进行辱骂,属于侮辱他人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侮辱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子女都应该给予老人全面的关怀和照顾,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如果你在赡养老人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