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在单位上班旧伤复发算工伤吗-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劳动纠纷

您好,伤残军人在单位上班期间旧伤复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被视同工伤的。具体来说,如果一位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时,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并且已经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那么在他转业到用人单位后,如果旧伤复发,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视同工伤处理。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军人的特殊保护,因为军人在服役期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受伤,所以即使他们转业到地方单位后旧伤复发,也依然能够享受到工伤的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伤残军人旧伤复发,需要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革命伤残军人证、医疗证明等。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程序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如果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总的来说,伤残军人在单位上班期间旧伤复发,是可以被视同工伤的,并且有权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可以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