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孙女即使从不看望联系奶奶,仍然有继承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 孙女具有代位继承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如果儿子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即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 继承权与是否看望联系奶奶无直接关系
- 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或遗嘱设定而产生的,与继承人是否履行了某些道德义务(如看望、联系等)无直接关系。因此,即使孙女从不看望联系奶奶,这并不影响其继承权的存在。
三. 继承权的行使
- 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依法行使其继承权。如果奶奶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这些文件未排除孙女的继承权,那么孙女将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来继承遗产。
综上所述,儿子去世后,孙女作为直系晚辈血亲,具有代位继承权,且这一权利与是否看望联系奶奶无直接关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