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聘用超过50岁的女工辞退没有补偿是否违反了劳动法那条规定”,我首先给出结论:是否违反劳动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 若该女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通常女性为50岁或55岁,视具体职业和地区政策而定),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该女工,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若女工虽年满50岁,但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虽达年龄却未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时被辞退的补偿情况则需根据辞退原因来判断。
- 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辞退,比如女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和情形。
- 具体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需结合女工的退休年龄、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辞退原因等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聘用超过50岁的女工辞退没有补偿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关键在于该女工是否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辞退的具体原因。若您或您所在单位面临此类情况,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