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的称呼-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反申请人”通常指的是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身份,而“被反申请人”则是指仲裁反请求中的对方当事人,即原本的仲裁申请人。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概念,并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

仲裁反请求的概念

仲裁反请求是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依据同一仲裁协议,以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仲裁请求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或者排斥仲裁请求的独立请求。简言之,就是被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向申请人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相关联的新的请求。

仲裁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的关系

  1. 仲裁反申请人:是提出反请求的一方,即原本仲裁程序中的被申请人。当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与其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且有必要提出反请求以维护自身权益时,被申请人即成为仲裁反申请人。

  2. 被反申请人:是仲裁反请求中的对方当事人,即原本仲裁程序中的申请人。当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后,申请人即成为被反申请人,需要针对反请求进行答辩和反驳。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被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 《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仲裁规则也详细规定了反请求的提出、受理和审理等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仲裁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仲裁反申请人是指提出反请求的被申请人,而被反申请人则是反请求中的对方当事人,即原本的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双方应依法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高效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