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市监局后 受移送的单位应该告知是否立案吗-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行政纠纷

受移送的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应当告知是否立案。具体分析如下:

  1.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根据该《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若举报人实名举报,且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后,应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这表明,在实名举报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受移送的单位有义务告知举报人是否立案。
  2. 特殊情况的考量:

    • 并非所有举报都必须立案。例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移送,若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直接告知已依法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无需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 若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虽成立但情节轻微,依法不予处罚的,也无需告知不予立案,只需告知具体处理情况。
  3. 告知处理结果的法定条件:

    •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对举报处理结果的告知需基于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或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时。这意味着,在没有法定告知义务或奖励规定的情况下,受移送的单位可能无需主动告知处理结果。
  4. 不告知的风险与后果:

    • 尽管不告知处理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符合规定,但也可能存在被认为不依法履职的风险。特别是当举报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而向行政部门举报时,若行政部门未告知处理结果,可能导致举报人采取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手段。

综上所述,受移送的单位在收到违法线索移送后,是否应告知立案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实名举报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以及当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告知处理结果或需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时,受移送的单位有义务告知相关情况。在其他情况下,则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