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立案,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当你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的举报或投诉事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存在错误时,你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章也规定了对于不予立案的决定,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 你必须是不予立案决定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 你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立案决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 你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一般为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之日起60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 提交复议申请书,载明被申请人、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复议机关等基本信息。
-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不予立案决定书、举报或投诉材料、相关证据等。
-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结果的可能情况:
- 复议机关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 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原不予立案决定,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处理。
- 复议机关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存在违法情形,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如果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你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复议时,请确保你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复议机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