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不退归谁-魏子清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合同纠纷

投标保证金不退应归未中标的投标人或中标人所有。具体分析如下:

一. 投标保证金应退还的情形及时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表明,无论是中标人还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都有权获得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也规定,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这进一步明确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和责任。

二. 投标保证金不退的处理方式

  1. 若招标人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通过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或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 如果投诉处理未果,投标人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法律手段追讨应退的投标保证金。

我建议,如果投标保证金未退还,投标人应首先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退还保证金。若协商无果,可以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或投诉,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