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而故意安排过多工作以图开除,这种行为违法。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公司不得开除怀孕女职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保护了怀孕女职工的就业权益。
二. 公司故意安排很多事情可能构成违法
- 如果公司故意给怀孕女职工安排过多工作,意图迫使其离职,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女职工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三. 怀孕女职工的权利
- 怀孕女职工有权拒绝公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公司坚持不当行为,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 应对建议
- 我建议,怀孕女职工应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需求,寻求合理的调整或安排。
- 如果沟通无果,女职工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公司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而故意安排过多工作以图开除。怀孕女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