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遗嘱委托书的委托人应当填写立遗嘱人,也即遗产的所有人。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遗嘱委托书的性质
- 遗嘱委托书,顾名思义,是由立遗嘱人(遗产所有人)出具的,用于指定其遗产(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等)如何处理或由谁继承的法律文件。
二. 委托人的确定
- 根据遗嘱的性质,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包括企业养老保险)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
- 因此,在遗嘱委托书中,委托人应当是立遗嘱人本人,即遗产的所有人。
三. 法律依据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主要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但它也间接说明了遗嘱的设立主体是遗产的所有人,即立遗嘱人。
- 遗嘱委托书作为遗嘱的一种形式或补充,其委托人自然也应为立遗嘱人。
四. 实际应用
- 在填写企业养老保险遗嘱委托书时,委托人一栏应准确填写立遗嘱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企业养老保险遗嘱委托书的委托人应当填写立遗嘱人,也即遗产的所有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