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2人死亡的事故属于特别重大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于事故等级有着明确的划分。具体来说: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同时,也包括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如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确定的其他情形。虽然22人死亡未达到30人的标准,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事故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也可能被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不过,在仅考虑死亡人数的情况下,此事故更接近于下一等级的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此情况下,造成22人死亡明确符合重大事故的标准。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综上所述,造成22人死亡的事故,在仅考虑死亡人数的情况下,应被归类为重大事故。如果事故还涉及其他特别重大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有可能被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但根据用户问题的直接表述,我们更倾向于将其认定为重大事故。如有更多细节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