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没立案也没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针对你提出的“三个月没立案也没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的问题,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你提供解答:

结论前置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你报案后三个月既未立案也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这可能不符合正常的法律程序。

详细解答

  1. 法律程序规定: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 你的权益:

    • 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你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并要求其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公安机关拒绝给出答复或者你认为其答复不合理的,你可以考虑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
  3. 后续行动建议:

    • 首先,你可以再次前往报案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的处理进展,并要求其给出明确的答复。
    • 如果公安机关仍然拒绝立案且未给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你可以考虑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 在提出申诉或者控告时,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报案记录、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综上所述,如果你报案后三个月既未立案也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你可以考虑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