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中工人受伤,应由接受劳务一方即转包人承担责任,同时发包人因选任过错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非法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对工人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实际应用:非法转包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因此转包人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当工人受伤时,转包人应基于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发包人的责任
- 法律依据:虽然直接关于发包人在非法转包中责任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但根据民法的一般原则,发包人在选任承包人时有过错的(如明知或应知承包人存在非法转包行为而仍然选任),也可能需对工人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实际应用:如果发包人在选任承包人时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选任了存在非法转包行为的承包人,并因此导致工人受伤,那么发包人可能因其选任过错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总结
综上所述,在非法转包中工人受伤的情况下,转包人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发包人在选任承包人时存在过错,也可能需对工人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我建议受伤工人及其家属在寻求赔偿时,应同时考虑转包人和发包人的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