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奶奶不知道儿子死后,赡养费不需要给其他兄弟,而应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承担。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赡养义务的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父亲(即奶奶的儿子)死后,如果孙子有负担能力,那么他应承担起赡养奶奶的义务。
二. 赡养费的支付
- 赡养费应直接支付给需要赡养的祖父母,即本案中的奶奶。如果奶奶不知道儿子已经去世,这并不影响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孙子女应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确保奶奶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 赡养费不需要给其他兄弟:法律并未规定在父亲死后,赡养费需要支付给其他兄弟。赡养费是用于保障被赡养人(即奶奶)的生活需求,而不是用于分配给其他家庭成员。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存在多个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他们应共同协商确定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确保奶奶得到妥善的赡养。
- 如果孙子女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应寻求其他家庭成员或社会救助的帮助,以确保奶奶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在奶奶不知道儿子死后,赡养费应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奶奶,而不需要给其他兄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