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受伤员工与公司一起申请,受伤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一.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条规定明确了职工在伤情稳定后,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并未规定需要与公司一起申请。
二.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受伤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这一流程并不涉及公司必须共同参与。
三. 公司的角色
- 公司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主要是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记录等材料,以及可能需要根据鉴定结果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公司并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主体。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受伤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无需与公司一起申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