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会通知老板。在劳动仲裁程序启动后,仲裁机构有责任将相关仲裁文书,包括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开庭通知等送达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板。这一通知程序是法定的,目的在于保障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其有机会对劳动者提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辩和举证,从而确保仲裁程序的公平公正。
通知方式一般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若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相关文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推进,仲裁机构可通过公告送达等其他合法方式完成通知。因此,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必担心老板收不到通知,只要按规定提交申请,仲裁机构会依法依规推进通知及后续仲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