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里不给年休又不给请假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这是您的法定权利。如果单位既不安排您休年休假,又不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接下来,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单位协商:
- 首先尝试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希望休年休假或获得相应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诉求。
- 引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强调这是您的法定权利。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准备好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
- 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可能责令单位限期改正,甚至对单位进行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提交仲裁申请时,需要详细说明您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对此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提起诉讼:
- 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还有一些额外的建议供您参考: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年休假相关的证据,如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了解法律:在维权过程中,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让您在与单位或相关部门的沟通中更加有理有据。
- 寻求帮助: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总之,面对单位不给年休又不给请假的情况,您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帮助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