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重新申请鉴定人出庭可以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行政纠纷

二审中重新申请鉴定人出庭是可以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在二审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认为原鉴定存在错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等情形,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申请鉴定人出庭。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确有必要重新鉴定,会准许并组织相关鉴定工作;若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则可能驳回申请。

具体来说,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二审中重新申请鉴定人出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原鉴定存在瑕疵:如原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
  2.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当事人应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若有正当理由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 申请需明确具体:申请应明确鉴定事项、鉴定机构的选择等,以便法院进行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鉴定可能会耗费时间和成本,且不一定能得出对申请人有利的结果。因此,在申请重新鉴定前,当事人应充分评估申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其申请。

总之,二审中重新申请鉴定人出庭是可能的,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有相关需求或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