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能送孩子出国留学,如果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行为的话。具体分析如下:
一. 老赖被限制高消费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 子女出国留学属于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
- 在上述规定中,明确提到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之一。虽然出国留学并非直接等同于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通常而言,出国留学涉及较高的学费、生活费等开支,属于高消费范畴。
- 因此,如果老赖送孩子出国留学,且该行为被视为高消费,那么将违反限制消费措施的规定。
三. 实际影响
- 如果老赖违反了限制消费措施,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后果,如被追究法律责任、限制其他消费行为等。
- 同时,这一行为也可能对老赖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进一步影响其在社会上的信誉和活动能力。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老赖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如果送孩子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行为,那么是不被允许的。我建议老赖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反限制消费措施的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