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提供工资条。具体内容为: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条。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工资条的法定义务,违反此规定将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公司必须依法向员工提供工资条,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