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确实可以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首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监督、自我纠错机制,主要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然而,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这超出了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
其次,根据我国的法律体制,公安机关是负责刑事侦查的主要机关,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由其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后,这种移交不仅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处理的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专业侦查,可以更有效地揭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综上所述,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