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执法局长期不上班的人纪委怎么处置可以退回工资追究责任吗-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2-08 劳动纠纷

基层行政执法局长期不上班的人,纪委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有权退回已发放的工资和追究相应责任。

一. 纪委的处置方式

  1. 确认旷工事实:首先,纪委或相关部门需要确认该员工是否存在长期不上班的情况,即旷工行为。

  2. 提出处理意见:一旦确认旷工事实,纪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这可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等纪律处分。

  3. 执行处理决定:处理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纪委将执行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开除公职的决定,还将为当事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 退回工资与追究责任

  1. 退回工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对于长期不上班的员工,纪委有权暂停支付其各类工资津贴及其他形式的福利待遇,并追查过去违规发放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已经违规发放的工资和福利,纪委有权要求退回。

  2. 追究责任:除了退回工资外,纪委还将根据旷工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应责任。这可能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三. 法律依据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

  • 例如,某基层行政执法局的员工长期不上班,纪委在确认旷工事实后,提出了开除公职的处理意见,并追回了已违规发放的工资和福利。同时,根据旷工行为的严重程度,该员工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综上所述,纪委对于基层行政执法局长期不上班的人,有权进行处置,包括退回已发放的工资和追究相应责任。这些处置措施和追究责任的行为都是依法进行的,旨在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和形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