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上公积金合法吗-段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上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是强制规定,意味着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单位都有责任为其缴纳公积金。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即未及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单位将面临补缴和被处罚的风险。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以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甚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对于试用期不上公积金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规进行缴纳。如果单位拒绝或拖延,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