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上保险合法吗-唐玉芹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上保险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规定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用工起始时间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若未缴纳,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法律责任层面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行政处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员工维权: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劳动争议风险:若因此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已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否则可能败诉。
  1. 实务操作建议
  • 对员工:若发现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对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避免因违法成本高于合规成本而承担更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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