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写工作日志视为旷工是违法的。未填写工作日志只是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以按规章制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补写,但不致于开除。而将未填写工作日志按旷工处理,则是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填写工作日志”通常并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除非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将“未填写工作日志”规定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仅因劳动者未填写工作日志就视为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