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故意伤害立案后,违法事实不成立,双方拒绝调解,应当是撤案还是结案”的问题,我给出以下分析:
结论前置:在故意伤害案件立案后,若经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不成立,且双方拒绝调解,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撤案。
分析说明:
撤案与结案的区别:
- 撤案: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这通常意味着案件在调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结案:则是指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作出判决或裁定,且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已经了结。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处理:
-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若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撤销案件,释放被羁押的人,并将撤案情况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双方拒绝调解的影响:
- 调解是刑事案件处理中的一种方式,旨在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化解矛盾。但调解并非强制性的,双方有权拒绝。
- 双方拒绝调解并不直接影响案件的撤案或结案。关键在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操作流程:
-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
- 若调查后发现违法事实不成立,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撤案决定。
- 撤案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释放被羁押的人(如有)。
- 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将撤案情况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以确保整个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立案后,若违法事实不成立,且双方拒绝调解,公安机关应当撤案。这是基于犯罪事实不成立这一核心前提,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而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