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损财物后赔偿并获得谅解,检察院免于起诉,公安仍可能行政拘留。
具体来说,毁损财物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通常约为五千元,各地区有所不同),则属于治安案件。在此情形下,即便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公安机关仍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这是因为赔偿和谅解虽然体现了行为人的认错态度,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其法律责任。
若毁损财物价值较小:在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出发,作出不予行政拘留等处罚的决定,或者给予较轻的处罚。
若毁损财物价值较大或情节严重:即使进行了赔偿,公安机关仍可能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此外,若毁损财物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毁损财物后赔偿并获得谅解并不能完全避免被行政拘留的可能性。具体是否会被行政拘留,以及拘留的期限和罚款的数额,都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定。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