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动者时 向劳动者收取项目投资款合法吗-郭佳宁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动者时向劳动者收取项目投资款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

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项目投资款的行为,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为项目投资款并非劳动者基于自愿原则为参加特定培训、使用特殊工具设备等而预先支付的合理费用,而是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额外设置的门槛,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非法收费的情况,有权拒绝支付,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我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任何形式的非法收费行为,以免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赔偿风险。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动者时向劳动者收取项目投资款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当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