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废止。
这一信息是基于公开可查的政府文件得出的。具体来说,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6号,该规定已经被明确标注为“已废止”。因此,如果当前有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涉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问题时,应当参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不是已经废止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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