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单位养老保险单位可以提取吗-宋天唱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人死后单位养老保险是否可以提取”的问题,我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明确规定:

    •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也指出:

    •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工作人员死亡后也享有继承权。

二、具体解答

  1.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 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是可以依法被继承人继承的。
  2.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 同样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世后,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3. 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金的区别:

    • 职业年金是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与基本的养老保险金是不同的,但两者在离世后都可以被依法继承。

综上所述,人死后,其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以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都是可以依法被继承人提取和继承的。这一政策确保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