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住房租金和房贷利息不可以一起扣。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等相关规定,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
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反之亦然。这是因为这两项扣除政策都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为了避免重复享受,政策规定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
因此,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扣除项目,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人员,以确保申报的正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