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终止2n-陈澄宇律师|法行宝
2025-06-21 劳动纠纷

第二次劳动合同终止,若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需支付2N赔偿金。

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具体情形:

    • 当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劳动者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并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此时用人单位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
    • 若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仍然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终止,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即2N赔偿金。
  3. 赔偿金计算:

    • 赔偿金计算依据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赔偿金总额为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4. 司法实践:

    • 多数地区的司法实践支持上述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2N赔偿金。
    • 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纪要,以及江苏省、广东省等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或座谈会纪要中,均有明确规定或指导意见支持这一观点。

综上所述,第二次劳动合同终止时,若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2N赔偿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