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把员工调往外省,员工是有权拒绝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您的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载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公司调您去往外省,这实际上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公司不能单方面决定将您调往外省,而必须与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果您不同意调往外省,可以明确向公司表达您的拒绝意愿,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调往外省,而您又不同意,那么公司不能强行调动您的工作地点,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其他解决方案,比如提供合理的补偿、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寻找其他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如果协商不成,您还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调您去往外省是需要您同意的,您有权拒绝这种单方面的调动。如果您在协商或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