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明确指出,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作为工资报酬。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权益的明确保障。
  2. 计算方式:

    • 加班工资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例如,若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6000元,按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其日工资约为275.86元。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则应获得不低于275.86元×3=827.58元的日工资报酬。
  3. 补休不能替代:

    • 值得注意的是,与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不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报酬的义务。
  4. 维权途径: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且这一义务不能通过补休来免除。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维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