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去别人公司上班,其社保应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来缴纳。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主体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具体来说,当法人以员工的身份进入另一家公司工作时,他与该公司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基于这种劳动关系,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这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这些社保费用会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并连同公司应缴纳的部分一起交给社保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不能挂靠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因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挂靠单位与参保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代缴的社保参保单位和缴费基数都是虚构的,这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因此,法人应该通过合法的劳动关系来缴纳社保,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