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不足三家会开标吗-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合同纠纷

一般情况下,招标时如果供应商或投标人少于三家,是不会开标的。但这一规定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 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

    • 在重新招标场景下,即使投标人少于3个,也可以继续开评标。这通常适用于产品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独特性,市场上潜在投标人极为有限的情况。
  2.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投标人少于3个时,应当重新招标。若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对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3. 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 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4. 企业自愿招标的项目:

    • 若投标人少于3个,则不能继续开评标活动,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企业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不再招标,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或者直接发包等。
  5. 政府采购中的特殊情况:

    • 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 询价采购和竞争性磋商采购中,供应商少于三家则一般不得继续开展相关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招标时供应商或投标人少于三家通常不会开标,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的重新招标场景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审批后,可以存在例外。如果您在具体操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建议详细咨询相关招标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