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公积金老板是一定要交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来说,该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或“强制”之意。
此外,该条例的第20条还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如果单位不遵守这些规定,将面临法律责任。例如,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无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还是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都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