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保密法》第35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这一规定是保密工作的重要一环,旨在确保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具体来说,机关、单位在公开信息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确认所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内容。如果涉及,则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同时,这一规定也强调了机关、单位在保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保密审查工作的有效实施。对于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机关、单位在公开信息时,务必谨慎行事,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