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合同工请病假期间,除了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外,再扣除本份内应该休息的两天的工资,这种做法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合理的,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说明:
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因病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这个标准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和企业规定而异。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不应额外扣除员工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
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当然,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有特别规定,并且这个规定不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根据你的描述,额外扣除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这并不符合一般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精神。
可能的不合理情况:用人单位如果这样做,可能是出于减少成本、误解劳动法规定或故意克扣员工工资的目的。无论是哪种情况,员工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出合理解释,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总之,用人单位额外扣除你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他们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你的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