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一般情况下,79岁的死者配偶通常不可以成为被扶养人。
分析说明: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通常指的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对于死者配偶是否能成为被扶养人,主要取决于其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且有无其他生活来源。
年龄因素:79岁的死者配偶,由于年龄较大,一般被视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但这一点并非决定性因素,因为还需要考虑其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
生活来源:如果死者配偶有退休金、养老金或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她通常不被视为需要扶养的近亲属。相反,如果她没有这些收入来源,且确实需要依靠死者来扶养,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被扶养人。
子女情况:死者有5个子女,这些子女在法律上也有扶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子女有能力且愿意扶养母亲,那么她通常也不应被视为需要扶养的近亲属。
综上所述,79岁的死者配偶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成为被扶养人,因为她很可能有退休金、养老金或其他子女提供的扶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她确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且需要依靠死者扶养,同时子女也无法或不愿提供扶养,那么她有可能被认定为被扶养人。然而,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较为罕见,且需要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支持。
法律建议: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了解死者配偶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年龄、健康状况、收入来源以及子女情况等。如果确实存在需要扶养的情况,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