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林佳妮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合同纠纷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指的是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行业规范,尽到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合理保障义务,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一、法律定义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他们未尽到这一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具体情形与例子

  1. 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

    • 例如,顾客在商场购物时,如果商场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摔倒受伤,那么商场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顾客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

    • 再如,旅游景区未按照规定对游乐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游客受伤,那么旅游景区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障:

    • 举办大型活动时,主办方有义务确保现场秩序和安全。如果主办方未按照要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导致现场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那么主办方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法律后果与责任

  1. 民事责任: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通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2. 行政责任:

    •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如旅游、餐饮、娱乐等,相关主管部门会制定具体的安全保障标准和规范。如果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3. 刑事责任:

    • 在某些情况下,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能构成犯罪。例如,如果工厂老板明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导致工人重伤或死亡,就可能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四、特殊情形:第三人行为造成的损害

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在第三人无法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追偿。

总结与建议: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复杂问题,它不仅关乎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此,作为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尽到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合理保障义务。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