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倒闭后安排员工去其他地方(如分公司)工作,员工选择不去是否能获得赔偿,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的合理性、劳动条件的变化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员工有权拒绝并申请经济补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劳动合同约定
二、工作地点变更的合理性
三、劳动条件的变化
四、经济补偿的标准
如果员工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times 月工资\)(其中,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争议解决途径
遇到此类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时,员工应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与建议:
员工在公司倒闭后被安排去分公司上班时,应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约定、评估工作地点变更的合理性和劳动条件的变化。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员工有权拒绝并申请经济补偿。如遇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公司在制定相关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和感受,以确保双方的和谐稳定关系。如果你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