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年假未休完离职时是否可以折现,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
若用人单位因工作安排未能安排职工休年假,且职工同意不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额外支付200%)。
关键点:若离职时未休年假是因单位未安排且职工未主动放弃,单位需折现补偿;若职工书面放弃年假,则单位无需补偿。
离职时未休年假的折现计算方式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未休天数×200%(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
示例:若职工月工资为10,000元,未休年假5天,则应获补偿=10,000÷21.75×5×200%≈4,598元。
特殊情形:职工主动离职或单位已安排休假
实务建议
总结:年假未休完离职时是否折现,取决于单位是否已安排休假及职工是否同意放弃。若符合法定补偿条件,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折现支付;若不符合,则单位无需补偿。如有具体争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